朱德的故事商场抽奖一等奖18折买玉全额退款如同翻云覆雨般神奇成功
朱德的故事:在2021年十一月间,我与女友于广州某商场购得一双皮鞋,随后获知可前往另一柜台领取赠品。时间为20:50,我们来到柜台后,导购宣布进行抽奖。我女友连按两次空格表示谢谢参与,而我一次性中了第一名奖项!导购即拿出中奖证书,一等奖是所有商品打八折,但该折扣后的总额不得超过五万元。我们选定21:10观看电影《长津湖》,心中既急切又犹豫,不愿错过如此难得的机会。我们挑选了一块玉,原价59,998元,但打八折后仅需10,800元。尽管价格较高,但考虑到刚办信用卡且分期付款应能负担,我女友则显得迷惑不解。我刷卡取回项链便赶去看电影。一曲《长津湖》结束时已至凌晨00:20,我们从影院返回酒店。整个电影之旅充满激情,我们回到酒店仍然沉浸其中。
然而,当我躺下准备入睡时,却突然想起四年前与母亲一起逛商场时相似的经历,那时候两次未中就获得了二等奖,我曾告诉她那不过是个骗局。这突如其来的意识让我陷入恐慌。我立即上网搜索,并在知乎、百度和B站上发现自己被骗的概率远超99%。
我的心情越发不安,我意识到自己的血汗钱可能无法追回。此刻,我的思绪像旋涡般翻腾。我紧接着拨打12315消费者热线咨询解决方案。但接线员直言,如果不能证明这块玉是假冒伪劣产品,这笔钱将不可退还。这句话让我感到震惊,因为网络上的信息和实际情况似乎大相径庭!
我开始深入了解《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二十四条,其中明确指出,对于实体店购买,无理由退换并非法律所保障。在此基础上,我再次通过互联网资源进一步探索,最终发现许多博主提供的信息存在差异,让人难以信赖。
面对这一系列问题,我和女友进行了仔细分析,并提出几个疑问:商场如何引导顾客进入特定柜台?抽奖行为是否由个体或商场制定?以及整个人口操作是否涉及欺诈?
针对这些问题,我们分别查找相关资料,最终在《反不当竞争法》的第十条中找到希望——对于最高奖金超过5万元的有奖销售行为,即使打折后的消费金额未超过5万元,也构成违法行为。
基于这个法律依据,我们重新计算并确定我们的购买行为符合规定,从而成功申请全额退款。在之后的一段时间里,由于不断地学习和讨论关于消费者的权利,以及如何正确使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这些权利,使我们更加坚信只要持之以恒,就能克服一切困难,在江湖路途上留下属于自己的印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