牛郎织女的故事商场抽奖一等奖18折买玉全额退款如同天降甘露般成功
在2021年十一月期间,我与女友前往广州某商场购物,购买了一双皮鞋。售后服务人员告知我们可以参与抽奖活动,此时时间为20:50。我女友按下空格键表示愿意参加,而我则一气呵成中了第一名的奖品!导购员拿出一等奖的证书,一等奖规定我们可以享受柜台商品打八折,但不能超过五万元。这次,我们选择了21:10观看电影《长津湖》,心中既急切又犹豫。最终,我们选了一块玉珠,原价59898元,在优惠后仅需10800元。这项链虽然昂贵,但考虑到我刚开信用卡,可以分期付款,所以我决定购买,并用信用卡支付。此时已是夜晚22点左右。
回想起这次经历,我不禁感慨万千。在那之后,我和女友开始深入研究此事,并提出了几个疑问:为什么商场会引导顾客到特定柜台?抽奖是否属于个人行为还是商业策略?整个过程是否存在欺诈或诱骗手段?
为了寻找答案,我们分别上网查询相关资料。当我浏览《反不当竞争法》第十条时,发现可能有希望。一旦抽奖式销售最高奖金额超过五万元,即构成违法行为。然而,当初商家巧妙地解释称“打折后的消费金额不得超过五万元”,但这一解释并不符合法律规定。
经过计算,我们发现差价小于五万元,这意味着该商品未触及违法边界。但同时也意识到其他商品若其原始价格高达十万元,其差价必然超越五万元,从而构成了违法行为。
于是,我联系12315消费者热线,以《反不当竞争法》的定义进行说明,最终证明该柜台先行违规,因此可获得全额退款。在取证阶段,我假装要再次购买以掩饰真实目的,最终成功通过提供证据和法律依据向商场经理提出要求,最终获得全部退款。
此事件让我深刻体会到了法律如何成为普通人的保护伞,同时也认识到了网络上的信息不可盲目接受。在面对类似情况时,正确理解并运用相关法律条文至关重要。希望我的经验能够帮助那些遇到相似困境的人找到解决之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