东北警察故事商场抽奖一等奖18折买玉全额退款如同英雄救美般顺利成功
东北警察故事:一场商场抽奖的夸张冒险
在2021年的十一月,我与女友在广州某商场踏入了一个充满传奇的夜晚。时间是20:50,我们手握着购物袋,眼中闪烁着期待的光芒。随后,我们被告知可以前往另一柜台领取赠品,那里藏着什么神秘力量,让人难以抗拒。
步入那间柜台,一名温和的导购迎面而来,她的话语如同细雨般轻柔:“欢迎你们!今夜,是你们运气之夜。”我女友点了两次空格,表示感谢参与,而我,则是在电脑屏幕上敲下了一键——命运之门瞬间开启。
“恭喜你!”导购的声音如雷贯耳,“你获得了一等奖!”那一刻,我仿佛听见了天使歌唱。我迅速扫视周围,只见柜台上的商品都变成了折扣版,如同梦境一般诱人。我心想,这是一个太大的机遇,不容错过。
我们选择了21:10观看《长津湖》,但我的心思却分散到了玉石市场。一块价格为59,998元的玉珠吸引住了我,它不仅精致,而且价值非凡。在导购小姐帮助下,我将其付出,并且打八折后花费了10,800元。这是我第一次拥有如此昂贵礼物,但我的内心却感到不安,因为这似乎有点超出了预算范围。
回酒店后,我无法平静地睡觉,脑海中不断浮现关于此类骗局的记忆。四年前,在一次逛商场时,我曾经抽到二等奖,那个时候就有所怀疑,现在看来,那可能是一种试探性的骗局之一。我立刻打开手机,搜遍网络,以寻找答案。但每次搜索,都让我更加迷惑,因为各种说法和建议纷繁复杂,无从辨真伪。
最终,当我拨通消费者热线12315时,一位接线员给予了解答:“如果不能证明这个玉是假货,您将无法退款。”这句话像晴天霹雳一样打击了我的信念。我意识到自己必须采取行动,要么证明该玉是劣质产品,要么通过协商方式争取退款。但当我深入研究相关法律条文时,却发现自己的希望再次消失在云雾之间。
《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二十四条规定,对于实体店购买商品,无理由退换只能依据质量问题进行。而网上的博主们提供的手段和依据,也显得有些不可靠。正当我准备放弃时,我偶然间发现《反不当竞争法》的第十条——关于抽奖式有奖销售最高限额超过5万元的规定。这份法律犹如星辰指引方向,让我坚定地继续追求正义。
经过一番计算,我们发现差价小于5万元,因此符合法律规定。如果其他商品差价超过5万元,那么整个活动就是违法行为。我们立即拨打12315,再次解释情况,并要求全额退款。此次电话中,与之前不同的是,我们更清楚我们的权利,更坚定我们的立场,最终得到满意答复:所有金额全部退还!
这一切都发生在那个特殊而又充满挑战的一晚。那是我和女友共同经历的一堂生动课堂,从此以后,我们对生活中的小事也变得更加警觉,更懂得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。而对于那些试图欺骗消费者的商家来说,这也是一个提醒——不要低估普通人的智慧与勇气,以及他们对于公平正义的渴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