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个不为人知的故事商场抽奖一等奖18折买玉全额退款成功
在2021年十一月期间,我与女友前往广州某商场购物,购买了一双皮鞋。售后服务人员告知我们可以参与抽奖活动,此时时间为20:50。我女友按下空格键表示愿意参加,而我则一气呵成中了第一名的奖品!导购员拿出一等奖的证书,一等奖规定我们可以享受柜台商品打八折,但不能超过五万元。这次,我们选择了一块玉 Necklace,原价59,998元,在折扣后仅需10,800元。尽管价格有些高,但考虑到我刚刚开户的信用卡分期付款应该也能承担得起。
电影结束后,我们回到了酒店,我仍然感到不安,脑海中突然闪现类似的场景,就像四年前我和妈妈一起逛商场的时候也有过相似经历,当时两次未中奖才获得二等奖。我告诉她这可能是骗局。她惊讶地看着我说:“真的吗?那我们买的这个玉是假的?”我的心跳加速,我意识到自己可能被骗了。
我立即上网搜索相关信息,看看是否有其他人遭遇类似情况。在《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24条中,我发现实体店购买不符合退换货要求,这让我意识到网络上的信息并不总是准确无误。然而,即使证明商品劣质,也必须通过鉴定,并且只能通过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协商来解决退款问题。
面对这一系列疑问,我开始思考整个过程的问题:为什么商家会引导顾客去那个柜台?抽奖行为是否属于个体还是商家的行为?整个流程是否存在欺诈或者诱骗的情况?
经过深入研究,我发现《反不当竞争法》的第十条规定,对于抽獎式有獎銷售,如果最高獎金超过5萬元,就是違法行為。这让我产生了一线希望,因为我们的购买金额虽然打八折之后低于5万,但如果将该规则应用于其他商品,那么许多商品都将违反法律。此时02:00分,我们再次拨打12315热线,以违法事实进行说明,最终能够认定该柜台先违法,因此我有权利申请全额退款。
第二天清晨,我们前往取证,将抽奖信息、中奖结果、以及柜台商品原价作为证据,并找一个同学帮助记录下来。他以为是我在开玩笑,不过真是让人尴尬。取证完成后,没有多说就去找了商场经理。我冷静地展示所有证据和相关法律条文,他首先否认这是商业行为,然后承诺将立即处理,不需要协商。但由于他没有履行承诺,最后不得不向工商管理部门投诉,最终我们成功获得全额退款。这段经历让我们更加了解如何利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,同时也警示了那些试图以此类手段欺诈消费者的恶意市场操作。如果你或你认识的人也曾遭遇这样的情况,请不要犹豫,勇敢站出来,用法律武器捍卫你的合法权益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