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胡兰的故事商场抽奖一等奖18折买玉全额退款胜利归来
刘胡兰的故事:在2021年的十一月,伴随着女朋友,我踏入了一家广州商场。在那充满希望的夜晚,20点50分,我们被告知可以参与抽奖。电脑系统运作如同命运之手,女朋友轻轻敲击空格键,无数次重复“谢谢参与”,而我一次性点击,却意外获得一等奖!柜台上的商品在我的掌控下,以18折的价格呈现前来者的诱惑。我和女朋友紧张又兴奋地挑选,一块玉首饰吸引了我们的目光。原价59,998元,在优惠后降至10,800元。这份珍贵的物品虽贵,但我们相信分期付款将不会让这份心动化为泡影。
电影《长津湖》正值21点10分即将开始,我们的心中既有急切,也不愿错过这个难得的机会。电影结束时已经是凌晨00点20分,我和女朋友激烈讨论着这部电影令人振奋的情节。而回到酒店后,我躺在床上却无法平静,因为脑海中浮现出四年前的类似经历,那时我与母亲一起逛商场,也曾经历过抽奖环节,当时两次未中最后赢取二等奖,而我还告诉母亲这是骗局。
此刻,我意识到自己可能遭遇了骗局。我立刻跳起身,用手机查询相关信息,最终发现自己被骗的概率超过99%。我心里涌起一股不安,这是否意味着我的血汗钱会无情流失?于是,我们拨打12315消费者热线,与接线员进行沟通,并了解到如果不能证明该玉假货,这笔钱是不退回来的。
面对这一困境,我深陷挣扎,不知道如何是好。但随后我翻阅《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,第二十四条规定明确指出,如果购买于实体店,则除非存在质量问题,即使有违法行为也不允许无理由退换。此刻,我明白网络上的博主提供的手段及依据不可靠,只能通过自身努力去解决问题。
经过深思熟虑,我们决定对整个情况进行复盘,并提出了几个疑问:为什么商场会引导顾客前往特定柜台,是单个柜台还是整体商场策划?抽奖是否由个人或商场执行?以及整个过程是否存在欺诈行为?
针对这些疑问,我们分别上网查找资料,最终在《反不当竞争法》的第十条中发现曙光:任何形式的有奖销售,其最高奖项金额超过5万元属于违法行为。那该法律如何解读呢?
经过多番确认和计算,我们终于确定自己的购买行为并未触犯这一法律限制。但是在理解这一事实之后,我们意识到其他商品若其定价超越5万元差价必然超出5万元,此乃明显违法行径。
我们再次拨打12315,将情况说明给接线员听,他们认定先天已构成违法,因此我们有权要求全额退款。最终,在我们的坚持下,该玉首饰得到了全额退还。这段经历,让我们认识到了法律知识对于维护自身权益至关重要,同时也增强了我们之间的情感纽带——共同克服困难、团结协作面对挑战。在这趟旅途中学到的教训,对未来的人生道路都将是一份宝贵财富。